新生兒疾病篩查流程

1、告知:產婦住院分娩後,分娩醫院發放《淄博市新生兒疾病篩查須知》,並將新生兒疾病篩查的有關規定、目的、意義、篩查專案等情況告知新生兒的監護人,監護人同意 後,在《新生兒疾病知情同意書》上簽字後,對嬰兒進行採血。

新生兒疾病篩查流程

2、採血:在嬰兒出生72小時充分哺乳後進行規範採血。各接生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將血樣送交縣婦幼保健院,縣婦幼保健院負責按照新生兒疾病篩查流程規範執行。

3、實驗室檢測:市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實驗室在接到標本後2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測。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篩查報告。

4、追蹤隨訪:市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對可疑陽性標本,填寫可疑陽性報告單,在一個工作日內立即通知嬰兒的監護人,敦促並確保其在收到通知後2-7個工作日內攜嬰兒至實 驗室檢測機構作進一步確診。

5、確診、治療與隨訪:市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對召回可疑陽性者進行復查,並按規定進行疾病診斷和鑑別診斷,在7-10個工作日內出具診斷報告,同時為患兒建立治療檔案, 進入治療與隨訪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