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算是騷擾

騷擾是在他人非自願的情況下通過身體或語言行動進行冒犯或侮辱的行為,騷擾的常見型別有性騷擾、電話騷擾、垃圾簡訊。

什麼才算是騷擾1

在他人非自願的情況下通過身體或語言行動進行冒犯或侮辱的,就算騷擾行為。

騷擾是違法犯罪行為,主要包括性騷擾、電話騷擾、垃圾簡訊等。

騷擾他人將面臨的處罰有:

1、如果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一般會處5天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較重的,處5天到10天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下罰款。

2、猥褻他人屬於性騷擾,一般會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會對行為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如果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會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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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猥褻、侮辱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

1、客體要件。本罪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男性或者婦女)的性自由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侮辱、猥褻他人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且具備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侮辱、猥褻的行為會產生傷害婦女性感情的結果和危害他人性自由的結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第四十四條

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什麼才算是騷擾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一千零一十條:違揹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影象、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

什麼才算是騷擾 第2張
  

普法講堂

第一,本條明確規定了性騷擾行為的構成要件。首先,必須以言語、文字、影象、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了與性有關的騷擾行為,如向他人傳送具有性內容或性暗示的文字、語音或視訊資料;其次,性騷擾行為必須指向特定的人,本條保護主體不限於女性,男女都是本條保護的物件;最後,必須違背了受害人的`意願,受害人迫於壓力而“自願”的行為應當被認定為是違背其意願的行為。

第二,本條還明確規定性騷擾行為人應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可據此向法院提起訴訟。性騷擾侵害的是他人對其身體自由支配的權利,實施性騷擾行為對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損害的,屬於侵害人格權的侵權行為,行為人應承擔侵權責任。另外,如果頻繁的性騷擾讓受害者身心健康受到嚴重侵害,被侵權人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第三,本條明確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反性騷擾的義務。解決性騷擾問題需要各方通力合作,通過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多途徑的防止性騷擾行為的發生。

什麼才算是騷擾3

騷擾行為指的是在工作場所和其他公共場所欺凌、威脅、恐嚇、控制、壓抑其他人的行為。

其表現形式尚無統一界定,一般認為有口頭、行動、人為設立環境等方式;

而日常的騷擾主要有性騷擾,電話騷擾,和簡訊騷擾。

騷擾行為情節嚴重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騷擾行為的表現

騷擾包括以下行為:

1.對他人的種族、宗教、性別、年齡、殘疾或其他特徵開玩笑或發表歧視性的言論;

2.由於種族、宗教、性別、年齡、殘疾或其他特徵威脅或恐嚇他人;

3.在他人不情願的情況下進行身體接觸,例如觸控、輕拍、捏、掐等。

二、騷擾行為的主要型別

(一)性騷擾

性騷擾指以帶性暗示的言語或動作針對被騷擾物件,強迫受害者配合,使對方感到不悅。

什麼才算是騷擾 第3張
  

1、行為的主觀目的

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圖。

即行為者實施性騷擾的行為的主觀方面必須含有性的目的,而這種行為又是為被侵害人所不歡迎、不願意、不感興趣的行為。

但是,鑑於我國的國情,社會公共場合如車站、廣場等大型場所往往由於條件有限,擁擠、擦撞在所難免,所以應該採取嚴格的認定標準;

2、行為方式的認定

從廣義上講,強姦、強制猥褻、侮辱婦女對婦女也是一種騷擾,從但程度上看把其稱作性侵害更為合適,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其採取更為嚴厲的處罰。

性騷擾是相對較輕的一種性侵犯行為,通常是騷擾者向被騷擾者做出不受歡迎的與性有關的語言或舉動,包括身體接觸、言語、圖文展示、眼神及姿勢等,如:

講黃色笑話、評頭論足、展示色情圖片、刊物及用品,詢問性隱私、約會、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勢、身體觸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騷擾的場合界定

性騷擾可分為三種情況:

(1)是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上級對下級、僱主對員工或同事之間的性騷擾行為;

(2)是員工在為單位工作中,遭受顧客性騷擾的情形;

(3)是公共場所,例如公共汽車上,陌生人之間的性騷擾行為。

第一、二類情形可以總稱為工作場所性騷擾,而後者可稱之為公共場所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