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疾病都是想不開惹的禍嗎?

心理問題,是指人際關係、婚姻情感、或學習工作等具體的明確的因素,導致的心理的衝突、困惑及不良體驗。比如失戀、離異、失業等導致的心理困境都屬於心理問題的範圍。當事人往往會很苦惱,如果能夠改變,大多會主動求助,至少會被動求助,比如在別人的幫助下解決問題。這個時候,心理因素是心理問題的原因,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心理疾病都是想不開惹的禍嗎?

而心理疾病的發生,可以有誘發因素,也可以沒有。就是說有些心理疾病的發生是完全可以沒有誘因的。比如精神分裂症,或抑鬱症。有位老年的抑鬱患者就曾經說過,我現在什麼負擔都沒有,孩子都工作了,也很孝順,退休工資也很多,我怎麼會抑鬱呢?其實,抑鬱作為一種心理疾病,完全可以是內源性的,與外部環境無關。就是在機體內部,具體說就是腦內,某些化學物質,比如五羥色胺,它的在某個部位的濃度降低了,人的內心體驗和外在表現,就是抑鬱。至於這個濃度降低是怎麼發生的,機制還不完全清楚。可能與腦內的某些內分泌變化有關,也可能與季節氣候有關,也可能與表達了某些基因有關。但不管怎樣,就是在當下的生活環境中找不到可以解釋心理疾病的原因。有時候,也可以找到一些與心理疾病發生有關的因素,但不足以解釋為什麼會導致心理疾病。比如,這個因素放在很多人身上,都不會導致心理疾病;或者放在以前,對當事人而言,也不會導致心理疾病。但是,此時此地,卻誘發了心理疾病。此時的心理因素,不再是心理疾病的原因,而是誘因。與心理疾病沒有因果關係。其作用就相當於點燃了的導火索,或扣動的扳機。只是誘發了心理疾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