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餘名私信劉學州使用者暫停私信功能 網路暴力立案標準

微博的私信功能是很多人在平時生活中都會使用的,但是有些網友就是通過私信的方式對劉學州進行了網暴,如今有一千名使用者將暫停使用私信功能,由此可以看出微博對於網路暴力的重視程度,那麼網路暴力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呢?

千餘名私信劉學州使用者暫停私信功能

26日釋出公告稱,關於網上熱議的尋親男孩劉某遭受私信網暴事件,站方對1月1日至24日凌晨,他人通過微博傳送給劉某的私信進行了資料排查,並通過圖表展現不同日期當事人接收私信數量的比例情況。通過排查,站方決定對1000餘名在此期間傳送私信使用者暫停私信功能,如有異議可進行申訴。 

千餘名私信劉學州使用者暫停私信功能 網路暴力立案標準

網路暴力立案標準

利用資訊網路實施暴力行為,捏造事實對他人名譽權進行誹謗的,情節嚴重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1、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千餘名私信劉學州使用者暫停私信功能 網路暴力立案標準 第2張

網路暴力是否違法

網路暴力一般是屬於侵權的行為,網路暴力侵犯的是公民的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 或者 剝奪政治權利 。

千餘名私信劉學州使用者暫停私信功能 網路暴力立案標準 第3張

網路暴力是什麼

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類由網民發表在網路上的並具有“誹謗性、誣衊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這五個特點的言論、文字、圖片、視訊,這一類言論、文字、圖片、視訊會針對他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人們習慣稱其為“網路暴力”。網路暴力能針對當事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而且它已經打破了道德底線,往往也伴隨著侵權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亟待運用教育、道德約束、法律等手段進行規範。網路暴力是網民在網路上的暴力行為,是社會暴力在網路上的延伸。網民們若想獲得自由表達的權利,也要擔當起維護網路文明與道德的使命,至少,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