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聽力眼病篩查的意義

新生兒聽力篩查聽力損失早發現早干預

新生兒聽力眼病篩查的意義

20世紀90年代初,歐美國家率先開展了新生兒聽力篩查;我國新生兒聽力篩查開始於20世紀末,北京、山東、浙江等地首先開展,此後在全國逐漸推廣,濟南市婦幼保健院於2000年在山東率先開展。到目前已篩查新生兒149443名,接受全省17地市轉診2304名,確診先天性聽力損失897例,佩戴助聽器87例;人工耳蝸4例,聽力康復的語言訓練41人。

新生兒聽功能篩查,是使用高新技術,即誘發電位技術,瞬態誘發耳聲發射和畸變產物耳聲發射技術,在孩子出生24小時以後,對其進行聽力測定,以達到早發現、早治療、早干預的目的,使孩子聽力得以改善,成為一個健康的人。實行兩階段篩查:出院前進行初篩,未通過者於28~42天進行復篩,仍未通過者轉聽力檢測中心,對於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兒,即使通過篩查仍應結合聽性行為觀察法,3年內每6個月隨訪一次。復篩陽性的患兒由聽力檢測機構進行聽力學和耳鼻咽喉科的進一步檢查,包括聽覺腦幹誘發電位、耳聲發射、聲阻抗、行為測聽等專案。確診聽力損失之後還要進行醫學和影像學評估,一般在6個月做出診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兒在隨訪中發現聽力障礙應進行進一步診斷。

如果沒有通過住院時的聽力初篩,寶寶聽力也不一定就有問題。導致您的寶寶初篩沒有通過的原因可以是多方面的。也許您的寶寶由於分娩,使外耳道記憶體留較多羊水、血性物等以致外耳道受阻,中耳積液,耳蝸發育不好或處於病理狀態;測試時不安靜,環境及體內噪聲等等。所以需要在生後1個月後進一步測試。

通過聽力篩查提示在寶寶的外耳道記錄到正常的耳聲發射反應和/或聽性腦幹反應正常,說明其外周聽覺器官功能正常。但在孩子發育過程中,聽力會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有些具有聽力損失家族的兒童,反覆發作的耳部炎症或自身嚴重疾病將導致兒童期聽力損失,所以既是寶寶通過聽力篩查,在以後的成長過程中,如果家長對寶寶的聽力、言語-語言發育水平感到懷疑,就要及時找有關醫生(聽力學、耳鼻喉科或兒科),以便進行聽力學測試。在任何年齡段都能進行聽力學測試。

由於遺傳與變異的原因,如耳硬化症、Alport綜合徵等耳聾並非在一出生就表現出聽力障礙,有可能表現為遲發性聽力損失:出生時聽力正常,以後隨年齡增長聽力逐漸下降。所以在新生兒1個月甚至2個月內進行的篩查仍不能發現全部具有進行性聽力損失的患兒。必須動態檢測,特別是對有以下情況的嬰幼兒進行隨診:即使他們通過了新生兒期的聽力篩查,仍需在3歲前每6個月接受一次聽力學監測。

(1)家長對其子女的聽力、語言發育表示疑慮者;(2)永久性聽力損失家族史;(3)具有伴發聽力損失綜合徵的特徵者,或者咽鼓管功能異常者。(4)出生後患與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相關的感染,如細菌性腦膜炎;(5)孕母宮內感染如鉅細胞病毒、皰疹、弓形體病、風疹、梅毒;(6)新生兒嚴重的高膽紅素血癥(需要進行換血治療)或嚴重缺氧用過呼吸機治療;(7)患有與進行性聽力損失有關的綜合徵。(8)有神經退行性疾病:(9)顱腦外傷;(10)持續性或反覆發作滲出性中耳炎超過3個月者。

對患有任何聽力損失的嬰幼兒,立刻開始干預是最佳策略:

1.針對病因對可糾正性聽覺障礙進行相應的藥物、手術治療。

2.聽力補償或重建

(1)對永久性感音神經性聽覺障礙患兒,應首選佩帶助聽器,一般可在6月齡開始驗配並定期進行除錯及評估,以達到助聽器效果優化。

(2)人工耳蝸植入:對雙側重度或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聽力障礙患兒,應用助聽器效果甚微或無明顯效果,要進行人工耳蝸術前評估,考慮進行人工耳蝸植入。

3.聽覺-言語訓練。

4.社群-家庭康復指導。

新生兒眼病篩查讓孩子擁有光明的未來

1999年,世界衛生組織(WHO)等6個國際防盲組織發起“視覺2020,為消滅可避免盲的全球行動,享有看的權利”行動,2000年始,美國、英國等相繼開展新生兒眼病、嬰幼兒視力篩查。2002年濟南市婦幼保健院與北京同仁醫院合作在國內率先開始了新生兒眼病篩查工作,到目前已篩查31492例,確診新生兒先天性眼病296例。

嬰兒和學齡前兒童中,有視力問題的佔5%~10%。在嬰兒到7歲的兒童中,有斜視和弱視的佔2%~5%。早期發現視力障礙,為有效的、花費較少的治療提供最好的時機。同時嬰兒和兒童視力系統發育不成熟,如果不能早期發現視力障礙並及時治療,眼球將不能為大腦提供清晰的影像,而導致永久性的視力喪失。對新生兒進行眼病篩查,就是要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治療某些可以治療的小兒眼病。

篩查步驟包括初篩,復篩,隨訪和干預三個部分:初篩時間為出生以後一週以內。具體包括1.外眼檢查,2.對光刺激反應,3.紅光反射,4.散瞳眼底檢查等,初篩後診斷明確病例及時進行有效干預;對可疑病例、診治病例、通過初篩不能確診病例均擇期進行鍼對性複查。對於有新生兒眼病高危因素(如:高濃度氧氣吸入的低出生體重兒)者,即使當時檢查沒有明顯陽性體徵,也要積極進行隨訪並指導家長學會觀察方法,以及時發現問題。對於複雜病例和需要手術治療的患兒,需及時轉入專業眼科治療。

新生兒常見眼病或眼部異常,大體分為三類:1.先天性眼病或眼部畸形;2.新生兒眼病;3.眼部組織發育遲緩;所謂干預性眼病即是在視覺發育敏感期的頂峰1~3歲內,如不及早干預,可致盲或引發弱視的眼病。如早產兒視網膜病變、視網膜母細胞瘤、先天性青光眼、白內障、上瞼下垂、斜視等眼病。對此類眼病必須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治療和干預。而對那些對視力影響不大而暫時又無法治療的一些先天性眼部畸形,則列為告知性眼病,通告家長,不急於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