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的結構型別

第一類是“一體型”關係。這是目前社會學家公認的,最為理想的婚姻關係型別,他指的是夫妻雙方在眾多方面具有的一致性和相似性,包括雙方生活經歷的一致性,出身背景的一致性,性格品質的一致性,人生理想和追求的一致性,人生觀和價值觀的一致性,生活習慣和業餘愛好的一致性等。夫妻雙方能夠在各個方面高度適應,高度投合,夫妻關係結成嚴密的整體,不可分離,形成所謂新時代的“白頭偕老”。

婚姻家庭的結構型別

這種型別的婚姻關係在社會中數量較少,能夠得之,實屬人生一大幸事。

第二,是“建設型”家庭關係。這種家庭可以分為生活三部曲,分別是:創立家業;養育子女;發展家業。這類家庭中,夫妻雙方具有比較實際的物質生活目標,也有著較強的家庭生活責任感,物質建設和改變孩子的生活質量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追求,家庭總是不斷地設計出新的物質建設目標,最初可能是一臺電腦或一套音響,後來可能是一部汽車或一套商品房,在不同的階段實現某些物質生活質量的改變,在家庭中實行所謂的目標管理,當夫妻雙方的具體物質發展目標明確時,夫妻雙方會齊心協力,賺錢省錢,為目標的實現而努力奮鬥。

但是這類家庭往往缺少比較豐富的精神生活內容,一旦物質生活建設目標實現,在新的目標尚未確立之時,家庭生活往往會出現空虛寂寞,但在家庭的一系列物質目標實現之後,人生往往已經過去大半,晚年時夫妻生活的空虛是這類家庭的通病。目前我國大部分城市家庭屬於這種型別。

第三,是“維持型”家庭關係。無論結婚時有無感情基礎,婚後面臨生活現實,逐漸失去新鮮感,沒有物質生活目標,又對精神生活缺少設計能力,無力改變和調整生活現實,情緒逐漸厭倦,整日無精打采,但沒有離婚的決心和勇氣,對家庭生活持得過且過的湊合態度,常對工作和社會社會事業表現出異乎尋常的熱心,(包括整日泡在網上)其實是掩飾對家庭生活的怠倦和失望。

這樣的家庭關係在我們的生活周圍不時可以看到。

最後是“分裂型”的家庭關係,也無論婚姻基礎如何,婚後感到理想與現實相去甚遠,夫妻分歧無法消除,並難以談心交流,甚至長期處於“冷戰“狀態,以至於彼此逐漸疏遠,或正在家中分居而處,雙方心態轉涼,心中暗暗叫苦,只因恐懼社會輿論或另有苦衷而不敢貿然提出離婚,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