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軌妻子如何取證

跟蹤法、拍攝法、錄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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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蹤法。

離婚案件中,在接受一方當事人的委託後,以收集證據為目的的跟蹤,不應該被認為是違法行為。跟蹤的目的,在於瞭解和掌握被跟蹤人的生活規律、作息去向,通過其工作、生活中的情節,來判斷和取得其是否存在過錯的證據。這一服務過程一般有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瞄準物件。將被跟蹤人的照片、錄影或其他資料告知委託人,鎖定被調查物件。

第二階段:實施跟蹤。一般以兩週為一階段,對特定物件的生活、工作場景予以觀察,發現有無異常。一般情況下,一兩天內很難摸準一個人的生活規律以及生活真實場景。用一週到兩週時間,基本上可以解決問題。

第三階段:總結歸納。將一個週期以來,被調查人出入的'場合、接觸的人員予以播放分析,歸納總結,向委託人彙報,並交付相關證據材料。

老公出軌妻子如何取證
  

2、拍攝法。

若發現可能存在暖昧關係人員,或是可能同居或幽會的場所,或者是被調查人與其他異性存在親暱動作的舉動,受委託人可以用攝像機或照相機拍攝作為初步蒐集婚外情證據材料。注意需合法取得,不得侵犯他人隱私權。

3、錄音法。

對於以膠帶為介質的錄音材料,基本上不容易被改動,因此,只要錄音手段和錄音器材合法,證據效力較高。而對於似數碼器材如MP3、錄音筆等數碼裝置錄製的錄音材料,在原始錄製後,複製以及編輯相對可能性較大,容易為對方否認,對法院採納有一定的難度。

不論怎樣,有證據提交總比沒有證據提交好。如果使用的是市場上有售的音像器材,而不是限制使用以及禁止使用的音像器材(如針孔式攝像機),在適當的場所,如是在公共場所而不是在別人的私密場所,收集到的證據材料只要具備關聯性,就有證據效力。

老公出軌妻子如何取證2

一、一方出軌,無責的一方如何舉證證明?

如果一方主張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麼必須提供證據來證明,如果不能提供證據,那麼法院不會採信。

通常證明外遇的證據有很多,只有證人證言是沒用的,首先能夠證明情況的多數是身邊的朋友,效力相對較低,況且對方隨時也可以找幾個人出來說他沒有出軌。除非對方在法庭上親口承認,或者給你寫過承認出軌、保證不出軌的保證書。

那麼具體而言,都有哪些證件比較可靠呢?舉例如下:

1、出軌雙方發生不忠行為的照片、視訊,但是要注意,該證據必須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證據不算,闖入酒店踹門而入拍攝的'視訊,因為非法闖入的行為違法,也將導致圖片、視訊證據違法而無效。

2、一方寫下的承認出軌事實的保證書,認錯書,悔過書。

3、微信等社交軟體上的聊天記錄,合法方式取得的開房記錄、親密照片、電話記錄,或者有特殊含義的紅包、轉賬記錄等。

老公出軌妻子如何取證 第2張
  

二、有了這些證據,和出軌方對簿公堂時需要注意:

1、離婚意願,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另一方起訴離婚的話,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情況來進行判決。

2、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3、如果經法院審理,夫妻雙方感情確已達到破裂的程度,大概率會准予離婚。反之,沒有達到這一標準,即使一方出軌,法院也不會判離。

4、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財產分配無法達成一致,法院在判決時會首先考慮無過錯方。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但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5、除卻財產,孩子的撫養權也是重中之重,對此,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會以最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審理,而非憑一方過錯與否,當然,一方品質道德敗壞也是法官考量的一部分。

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同行業標準取一個合適的'比例支付撫養費,並有權探視。

最後我想說,幸福的婚姻,人品是最為重要的。人品無論在任何時刻,都是衡量一個人最為重要的標準,婚姻也是如此。希望各位擦亮雙眼,不要讓一時的甜言蜜語哄騙,對對方負責也對自己負責!

老公出軌妻子如何取證3

1、捉姦儘可能邀伴同行

當知道對方預備或許正在與他人通姦時,儘可能約請二到三個情願出庭作證的人一同前往捉姦,並儘可能用照相、錄音、攝像等方法作好印象記載。

2、儘可能多地蒐集直接依據,構成完好依據鏈

在實際生活中,可以獲得“捉姦在床”的直接依據少之又少,往往需求蒐集儘可能多的直接依據,如:QQ或微信聊天記載、電話記載、簡訊內容、電子或紙質信件、兩人在公共場合較為親密的照片。

一同旅遊的合影、租房合同、物業和水電費憑證、開房記載、收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互贈禮物、村(居)委會、派出所的證明等等,這些直接依據獨自一樣一般無法建立,但假如歸納起來構成依據鎖鏈,則可認定實際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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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監聽監督須慎重

一些當事人為了獲得愛人方不忠的依據,通過不正當途徑收購、安裝監聽和監督裝置,而我國法令對這些裝置的運用有嚴厲的法令規定,稍有不慎則可能會違反相關法令,最終不只由於取證違法所獲得的`依據不被採信,還可能由於侵害第三方的民事權利而承當相應的民事責任,乃至可能讓自己承當行政以及刑事責任。

5、恰當藉助公權

比如說打110報警,說明自己看到愛人跟陌生女子正在賓館開房,懷疑是在賣淫嫖娼,由於自己一個弱女子,假如硬闖進去怕人身安全受威脅同時也憂慮引發其他法令責任,需求求助差人介入。之後差人出警進入賓館對兩邊作了筆錄,男女兩邊為了證明自己不是賣淫嫖娼,承認是男女朋友聯絡並陳說了很多有價值的內容。

6、證明“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思路

依據法令規定,重婚罪的構成要求兩邊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且周圍的人也以為其為夫妻,而我國刑法規定的重婚罪又是自訴案件,即需求控訴一方當事人自己去完結舉證,公權力一般不自動介入,舉證的難度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