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寶寶取好名字。
2、去出生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所需證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及複印件、出院費用清單原件。
3、去户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領取入户申請表——填好,派出所會提供一張紙條,上面列了所需證件,這點還是很人性化的(下文也會提到)
4、去居委會辦理入户核實程序,
(1)去單位開好入户證明及計劃生育協議書(一般由行政部門出具,需提供生產醫院出具的出院單原件,複印後單位存檔);
(2)帶好户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單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居委會核實後,會寫上“核實無誤,准予入户”並蓋居委會公章,然後告訴你要去上級部門——街道辦事處。
5、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準備户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及複印件,出示居委會證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請表——計生辦核實無誤(符合政策)——核發准予入户證明。
6、回到轄區派出所,正式辦理新生兒入户手續:準備户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常辦理。
證件需複印次數:
A、夫妻雙方身份證:4次;
B、結婚證(單方即可):3次;
C、出生醫學證明:3次;
D、户口本:3次;
E、計劃生育服務證:3次;
F、單位證明:1次;
G、其他所需證件按辦理部門要求吧!